免稅條件

可免稅之條件

・須提示本人護照。

・非日本居民(僅限短期停留之訪客)。

・自入境日本之日起未滿6個月。*上陸許可標籤為「再入國」者不適用。

・僅適用於一般生活用品(一般商品、消耗品)。

・商業採購或販賣用者,不適用免稅。

・當日購買之一般商品(消耗品除外)總金額須為5,000日圓以上(折扣後未稅金額)。

・消耗品之購買金額(不含稅)須為5,000日圓以上、50萬日圓以下。

・消耗品須以指定方式包裝,使其無法拆封使用。

・一般商品與消耗品合併辦理免稅時,未稅總金額須為5,000日圓以上、50萬日圓以下。

・在日本國內使用之商品、運費及手續費等均不適用免稅。

注意事項(務必閱讀)

・消耗品之免稅包裝在日本國內不得拆封,請於出境時攜帶出境。

・一般商品請於出境時攜帶出境,不得在日本國內轉讓他人。

・一般商品與消耗品合併辦理免稅時,所有商品均不得在日本國內拆封或使用,並請於出境時攜帶出境。

・離境日本時,請在機場或港口向日本海關出示護照。海關要求時,須出示所購買的免稅商品。

・出境時未持有免稅商品者,將被徵收消費稅。

・國際線隨身行李中的液體物品有容量限制。詳情請確認所搭乘航空公司及出發機場的規定。

・若將免稅商品放入行李箱辦理托運,請在交由航空公司托運前先接受海關確認。

・入境時使用自動通關系統,護照上將不會加蓋入境章。

・若預定以護照辦理免稅手續,請在通過自動通關系統後、接受海關檢查前,向入境審查場事務室人員申請加蓋入境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