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一般用醫藥品
依據《醫藥品、醫療機器等品質、有效性及安全性確保等相關法律施行規則》第147條之7,於下方明示相關資訊。
店鋪販賣業之管理及營運相關事項
【許可區分】
店鋪販賣業
【店鋪販賣業者】
iEntEmerge Inc.
【許可證號】
船保第0167號(店鋪販賣業)
【有效期間】
2024年4月1日〜2030年3月31日
【店鋪名稱】
TFO藥店
【所在地】
千葉縣船橋市東船橋4丁目19番26號 中野木滿大樓NO2 301號室
【所管自治體】
船橋市保健所(店鋪販賣業)
【店鋪管理者姓名】
藥劑師 山本悠貴
【於店內執勤之藥劑師、登錄販賣者之別、姓名及負責業務】
藥劑師 山本悠貴(負責業務:店鋪管理、販賣、資訊提供、諮詢)
【目前執勤中之藥劑師、登錄販賣者之別及姓名】
藥劑師 山本悠貴(平日10:00〜16:00)
【經手之一般用醫藥品分類】
指定第2類醫藥品、第2類醫藥品、第3類醫藥品
※若販賣之醫藥品屬於指定濫用防止醫藥品,將依相關法令進行必要確認、資訊提供及販賣限制。
【執勤人員以名牌等方式區分之說明】
藥劑師穿著白袍,並配戴標示「藥劑師 姓名」之名牌。
登錄販賣者穿著白袍,並配戴標示「登錄販賣者 姓名」之名牌。
一般從業人員穿著上述以外之服裝。
【營業時間】
平日10:00〜16:00
【實體店鋪營業時間】
平日10:00〜16:00
【進行特定販賣之時間】
平日10:00〜16:00
【專業人員可受理諮詢之時間】
平日10:00〜16:00
【營業時間外可諮詢時間】
無
【訂單受理時間】
全年無休 24小時
【諮詢及緊急聯絡方式】
電話:090-6920-9274
(僅提供日文服務/Japanese only)
電子郵件信箱:taxfreeonline_support@ient.co.jp
【店鋪照片及顯示陳列狀況之照片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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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指導醫藥品及一般用醫藥品之販賣制度相關事項(定義及解說)
【要指導醫藥品】
・作為一般用醫藥品,其風險尚未確立之醫藥品
・毒性或劇性較強之醫藥品
【一般用醫藥品】
一般用醫藥品依風險程度分為第1類至第3類。
【第1類醫藥品】
・風險特別高之醫藥品
・可能產生副作用等,須特別注意之醫藥品
【第2類醫藥品】
・風險相對較高之醫藥品
・少數情況下可能產生副作用之醫藥品
【指定第2類醫藥品】
第2類醫藥品中,含有須特別注意之醫藥品成分的醫藥品。
【第3類醫藥品】
・風險相對較低之醫藥品
・可能引起身體變化或不適之醫藥品
【指定濫用防止醫藥品】
指定濫用防止醫藥品,是指濫用時可能導致中樞神經興奮、抑制或產生幻覺,並經厚生勞動大臣指定為有必要防止濫用之醫藥品。
對象成分包含麻黃鹼、可待因、二氫可待因、苯海拉明、右美沙芬、偽麻黃鹼、溴異戊酰脲、甲基麻黃鹼,以及上述成分之水合物或鹽類。
但外用劑及以生藥為主要有效成分之製劑不在此限。
要指導醫藥品、一般用醫藥品之標示相關解說
醫藥品包裝(外盒、外包裝)及隨附說明書會標示風險分類。標示方式包含印刷標示、貼紙標示等。
1)要指導醫藥品會標示為要指導醫藥品
2)第1類醫藥品會標示為第1類醫藥品
3)指定第2類醫藥品會將「2」之文字以方框標示(或標示為第②類醫藥品)
4)第2類醫藥品會標示為第2類醫藥品
5)第3類醫藥品會標示為第3類醫藥品
6)指定濫用防止醫藥品會標示「要確認」等字樣
指定濫用防止醫藥品會於產品之直接容器或直接包裝上標示「要確認」等字樣。
厚生勞動大臣規定數量以下之指定濫用防止醫藥品,會將「要確認」文字以方框標示。
超過厚生勞動大臣規定數量之指定濫用防止醫藥品,會將「要確認」中「要」之文字以圓框或方框標示,並以方框標示整體字樣。
若直接容器或直接包裝上的標示無法從外部確認,外部容器或外部包裝也會一併標示。
要指導醫藥品、一般用醫藥品之資訊提供及指導相關解說
1)要指導醫藥品
於資訊提供場所,由藥劑師使用確認工具及書面資料,向使用者本人當面提供資訊。藥劑師得依其判斷,進行建議使用其他醫藥品、建議就醫等指導。
2)第1類醫藥品
由藥劑師使用確認工具及書面資料提供資訊。藥劑師得依其判斷,進行建議就醫等指導。
3)指定第2類醫藥品
藥劑師、登錄販賣者會積極提供相關資訊。
4)第2類醫藥品
藥劑師、登錄販賣者會努力提供相關資訊(努力義務)。
5)第3類醫藥品
藥劑師、登錄販賣者會視需要提供相關資訊。
6)指定濫用防止醫藥品
販賣指定濫用防止醫藥品時,藥劑師或登錄販賣者會以書面等方式提供資訊,包含該指定濫用防止醫藥品若遭濫用,可能造成保健衛生上危害之內容。
此外,會依一般用醫藥品之分類提供必要資訊,並確認使用者是否已理解相關資訊及是否有疑問。
販賣時,藥劑師或登錄販賣者會確認年齡、其他藥劑或醫藥品之使用狀況、指定濫用防止醫藥品之購買或受讓情況,以及確認購買目的為適正使用所需之事項等。
未滿18歲者,將確認其姓名。此外,若欲購買超過厚生勞動大臣規定之數量,或欲購買多個指定濫用防止醫藥品,將確認其理由。
若無法完成必要確認或資訊提供,或藥劑師、登錄販賣者判斷指定濫用防止醫藥品可能未被適正使用,可能會拒絕販賣,並採取取消訂單或停止配送等措施。
指定第2類醫藥品於販賣網站上之標示等解說,以及促使確認禁忌事項、諮詢專業人員之標示
關於指定第2類醫藥品,網站上會標示促使使用者確認禁忌事項之內容。此外,也會標示建議使用者就該指定第2類醫藥品之使用,向藥劑師或登錄販賣者諮詢。
指定濫用防止醫藥品於販賣網站上之標示等解說,以及促使諮詢專業人員之標示
關於指定濫用防止醫藥品,網站上會標示該醫藥品若遭濫用,可能造成保健衛生上危害之內容。
此外,也會標示建議使用者就指定濫用防止醫藥品之使用,向藥劑師或登錄販賣者諮詢。
指定濫用防止醫藥品之販賣方法相關解說
關於指定濫用防止醫藥品,若販賣予未滿18歲者,或販賣超過厚生勞動大臣規定之數量,將依法透過面對面方式,或透過可即時雙向溝通之影像及聲音通訊方式,進行必要資訊提供及確認。
但不得向未滿18歲者販賣超過厚生勞動大臣規定數量之指定濫用防止醫藥品,或販賣多個指定濫用防止醫藥品。
一般用醫藥品於販賣網站上之標示解說
依藥效分類及風險分類進行標示。
指定第2類醫藥品之陳列等相關解說
指定第2類醫藥品會陳列於距離資訊提供設備7公尺以內之範圍。
指定濫用防止醫藥品之陳列等相關解說
陳列指定濫用防止醫藥品時,除依醫藥品分類採取相應陳列方式外,會陳列於購買者無法直接拿取之陳列設備、上鎖之陳列設備,或距離資訊提供設備7公尺以內且在藥劑師或登錄販賣者可目視確認之範圍內。
實際醫藥品將於購買者無法直接拿取之場所進行管理。
要指導醫藥品及一般用醫藥品之陳列相關解說
依風險分類之醫藥品,會依不同風險分類分開陳列。若專業人員不在場,醫藥品販賣區將關閉,關閉期間不得販賣醫藥品。
※實體店鋪經手之一般用醫藥品:指定第2類醫藥品、第2類醫藥品、第3類醫藥品
【依風險分類陳列】
即使屬於同一藥效群,也會依風險分類集中陳列,避免不同風險分類混合。
【要指導醫藥品及第1類醫藥品之陳列】
為使購買者在購買前能由藥劑師當面直接取得相關資訊,會陳列於購買者無法直接拿取之場所。
【指定第2類醫藥品、第2類醫藥品、第3類醫藥品之陳列】
第2類醫藥品、第3類醫藥品會分開陳列。
一般用醫藥品之使用期限相關解說
將寄送距離使用期限尚有100日以上之醫藥品。
醫藥品造成健康損害時之救濟制度相關解說
【醫藥品副作用被害救濟制度】
若正確使用醫藥品後仍發生健康損害,受害者可能可適用「醫藥品副作用被害救濟制度」。(部分醫藥品及副作用不適用救濟制度)
http://www.pmda.go.jp/kenkouhigai_camp/index.html
【諮詢窗口】
電話:0120-149-931
受理時間:上午9:00~下午5:00(週一至週五,國定假日及年末年初除外)
醫藥品可能無法被適正使用時之措施
若藥劑師或登錄販賣者依購買者之購買狀況等判斷,醫藥品可能無法被適正使用,可能會採取取消訂單或停止配送等措施。
關於指定濫用防止醫藥品,若未完成必要確認或資訊提供,或無法確認其購買目的為適正使用,也可能會採取取消訂單或停止配送等措施。
確保個人資料適正處理之措施
將依本網站之隱私權政策適當處理個人資料。
